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凯发一触即发(中国区)官方网站|网曝:太原东旭物业严重侵权引发业主多次冲突

发布时间:2025-10-15 17:57:31    次浏览

日前,一则举报帖子在网上疯传,帖子称:太原东旭物业公司罔顾国家法律法规,严重侵权,肆意侵害业主利益,引发业主的多次抗议和冲突。帖子称,2004年前后,太原市汇隆花园小区前期物业到期后,由太原隆盛物业服务公司接手物业。然而,在2015年6月,该公司未经业主同意,擅自将小区物业整体转包给山西杰灵物业公司。经社区介入,通过小区业主投票决定,由杰灵物业临时过渡。但过渡期满后由于小区尚未成立业委会,无法公开招聘物业公司。朝阳一社区决定由汇隆花园小区开发商太原汇远房地产开发公司负责招聘物业公司。但开发商未通过公开招聘程序,也未经业主投票,便指定太原东旭物业服务有限公司自2016年7月1日起为小区提供物业服务,所签订物业服务合同至今未在社区备案也未向小区居民公示。而东旭物业公司进驻汇隆花园小区后,未安排本公司具有物业管理资质人员负责物业,竟然委托转包给没有物业管理资质的他人负责,导致小区物业服务毫无章法,甚至在仅仅入驻小区两个月后,物业就罔顾国家法律法规,肆意侵害业主利益。 汇隆花园一位业主王先生称:东旭物业未经许可,非法收取门禁卡费。东旭物业未经业主大会决议,打着加强小区安保的口号,不顾小区内存在小学的现实,强制封闭小区大门,要求业主花钱办理门禁卡,而门禁卡片管理十分混乱,很多都是外部人员花钱直接办理和复制,小区安保不仅没有见到任何好处反而近期的入室盗窃频发。东旭物业强制封闭大门并要求业主办理10元一枚的行人门禁IC卡,其行为违反了《山西省物业管理条例》第三章第二十三条“物业管理工作制度涉及约束业主行为的,应当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占总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同意。”的规定,亦违反(并价服字〔2014〕66号)《物业服务与收费管理暂行办法》中第六章第二十七条 “物业服务企业采用IC卡管理的,不得收取工本费、押金”的规定,对业主权益形成了侵害事实。此外,物业还未经许可,非法收取停车管理服务费。东旭物业未经业主大会决议,强制业主缴纳30元/月-50元/月不等的停车服务费;未经许可,非法收取停车位租赁费。东旭物业未经业主大会决议,强制业主缴纳150元/月的停车位租赁费。 该业主称:自东旭物业公司实施侵权行为以来,汇隆花园入室盗窃、挖门撬锁事件频频发生,小区居民人人自危,纷纷在自家安装起视频监控安全系统,小区居民正常的出入被物业公司非法限制,尤其早午晚高峰时期更甚,常常有居民被限制出入,情急之下报警至110,多次造成物业与居民的冲突,严重影响小区居民正常生活,虽经多位业主多次与物业协商并向社区反映,物业公司仍然我行我素。就以上问题的真实性,本网试图电话联系太原东旭物业公司核实,然而始终无人接听。对此,本网将持续关注。 来源:热点关注